評論丨416斤大海龜慘遭屠宰!除了譴責 我們還能做什么?
今天,一條觸目驚心的新聞被廣泛轉發(fā):數目稀少,本應被嚴格保護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棱皮龜,卻被綁在板車上慘遭屠宰。即使賣家拋出高價,當地人也將龜肉搶購一空。
416斤大海龜慘遭屠宰 龜肉被搶購一空
12月6日下午2點左右,廣東湛江徐聞縣前山鎮(zhèn)山海村的海邊,一大群人正在屠宰一只被稱為“大海怪”的巨型棱皮龜,并以70元/斤的價格出售龜肉。屠夫用尖刀切割龜肉,現場血流成河。
當地人紛紛趕去搶購。據村民透露,當日下午4時許,已被一搶而光,賣家估計可收入2萬多元。
據了解,這只棱皮龜重約416斤,龜殼形狀像船板,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。當地漁民說這種動物叫“船副”,很多人是頭一回見到。
現存海龜的生存狀況
棱皮龜是最大的海龜,也是現生最大的龜鱉類動物。這種海龜成體體長1.8-2.2米,最大個體體長超過3米。在我國主要分布在華東及華南沿海。在我國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中,所有中國海域分布的海龜都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。
棱皮龜,這種在全世界范圍內不太瀕危的動物,因保育不當,在我國海域極其罕有。由于海龜及其龜卵具有所謂的經濟和“藥用”價值,上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,在我國沿海地區(qū)形成了群眾性的摧殘掠奪。
2007年有調查報道說,近幾年來,海洋漁業(yè)主管部門先后在海南瓊海潭門鎮(zhèn)查獲一些收購販賣海龜窩點。報道顯示,在?诎鍢蚴袌,幾乎天天有人在市場內公然擺賣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海龜。一只只碩大的海龜被當場宰殺,龜肉、龜腸應有盡有。當記者問及海龜是從哪里收購的,龜販都閉口不言。
由于海龜至少需要20年以上的時間才會性成熟,而人類的種種行為不但對海龜的生存及繁衍有負面影響,而且還對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的完整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。有報道稱,在今后10-20年內,中國沿海將見不到棱皮龜。
大量保護動物被非法捕殺
像大海龜一樣,很多珍貴的保護動物都曾被利欲熏心的人肆意捕殺。
2015年8月6日,一段網傳視頻顯示,一條疑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鯨鯊,在岸邊被切割分段。視頻中,魚嘴一張一合,大量血水從體內涌出。早在2005年,鯨鯊已被列入《世界自然保護聯盟》瀕危物種紅色名錄,屬易危種群。
2016年8月,在某直播平臺上,兩名男子多次現場直播野外屠宰野生動物的血腥場面。他們在深山中設置陷阱捕捉動物,然后再虐待、戲耍,最后將動物掛在樹上,開腸破肚,宰殺吃掉。被宰殺的野生動物中至少包括野豬、王錦蛇、白環(huán)蛇、池鷺等4類,都屬于國家保護的“三有動物”(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、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)。
今年春節(jié)前夕,四川茂縣一農戶用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林麝、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斑羚熏制臘肉,被當地森林公安抓獲。
△民警搜出的野生動物肢體41件。
今年10月,世界自然基金會公布了一份最新報告顯示,受人類活動影響,全世界的哺乳動物、鳥類、魚類、兩棲動物和爬行動物的數量已經下降了58%;到2020年將下降67%。如不采取行動,世界上三分之二的野生動物可能會在10年內消失。
央視評論:神龜雖壽,請口下留情
神龜雖壽,猶有竟時,而濫殺是不在其列的。這則棱皮龜被宰殺的新聞讓人不禁感嘆龜雖壽還是不敵人類。
扭轉根深蒂固的文化心理
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,有人愛食其肉,就有人敢取其卵。每一次血腥殺戮的背后,其實都有畸形消費的支撐。捕殺者難辭其咎,為飽口腹之欲者同樣有責。走出“濫殺——譴責——濫殺”的怪圈,并非只是漁民山民的事,而是整個社會的議題。
大多數食物并非不可替代,忍不住吃,還是保護意識不足。這其中就有一種前現代的文化心理在作祟。
△紀錄片《海豚灣》劇照
幾年前,紀錄片《海豚灣》因展示日本濫殺海豚震驚世人。但日本人沒覺得這是問題,反而針鋒相對地拍攝了一部名為《海豚灣的背后》紀錄片,這些天正在美國上映。這部片子是希望“美國民眾能夠傾聽反對意見”,理解日本文化。而據知名旅日媒體人蔣豐的觀察:“是否應該向反捕鯨勢力低頭,如今已經上升為日本傳統(tǒng)文化是否應該向西方妥協(xié)的高度”。
從這個角度看,改變人與動物的扭曲關系,就是要扭轉根深蒂固的文化心理。如果思想始終停留在靠水吃水,那么罪惡總是會“出海”的。
加大違法犯罪的成本
破除這樣的文化心理,很難順其自然,加大違法犯罪的成本是必要的。去年,鄭州兩名大學生因為掏了鳥窩而犯下非法收購、獵捕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,被判刑10年半與10年。野生動物保護絕非“關你鳥事”,鳥事不小,教訓很深。而通過將捕鳥者關進法律的籠子,或能讓不少人明白不該互相傷害。
△兩名大學生掏的鳥是燕隼,國家二級保護動物。
但是,這份判決也引來了不少反彈的輿論:有這么嚴重嗎?有這個必要嗎?毫無疑問,廟堂上的法律與“習慣法”依然在作較量。徒法不足以自行,法律真正的生效不能光靠一個判決,更需要一個知法懂法理解法意的社會基本面。
野生動物保護宣傳不可或缺
法律的意思是保護生態(tài),保護物種,但哪些動物珍稀,哪些受法律保護,很多人并不知悉。動物保護是有現代性的,是一種現代的知識。但濫捕濫殺多發(fā)生在偏遠甚至是有捕殺傳統(tǒng)的地方,無知無畏者有,后知后覺者也多,甚至當地執(zhí)法者本身就習以為常、見怪不怪了。
因此,要使法律在特定地方生效,野生動物保護宣傳不可或缺。而這一過程的持續(xù)深入才能促使習俗與人心向善變遷,讓包括普通民眾和執(zhí)法者在內的所有人將保護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當作自覺。
人是萬物的靈長。一直以來,人類的生殺予奪的圓心是人的生存。但同時,人類正是用文明定義著自身的高下,用比較實現著自我成長,這是人類發(fā)展難以拒絕的方向。正因此,今天的保護野生動物同時在兩個方向上展現少干預少介入的生態(tài)觀,無論濫捕濫殺還是隨意放生,都被嚴格限制。多一些對自然的憐憫之心,多一些對法律的敬畏之心,才能多一些進步與文明。
文丨央視評論特約撰稿 同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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